| 一、 | 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日文版字第11430273352號辦理。 |
| 二、 | 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。每年度受理二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及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四大類。 |
| 三、 | 承上,115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請協助轉知所轄之民間團體逕上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