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有關銓敘部轉知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所稱「設有戶籍」,係指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。
2、查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6條、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」第70條第3項、第72條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0條第3項、第72條規定略以,支(兼)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,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;如未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,且於大陸地區「設有戶籍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照者,渠等支領月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,以及遺族支領遺屬年金與月撫卹金等定期給與,均應停止領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