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件: 1. 在學校、社區或家庭中有足資鼓勵與表揚之服務事蹟。 2. 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,未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。 3. 需參加「2025年慈林少年營」活動。(該活動詳情請閱附件「2025年慈林少年營簡章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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